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使用制度,加强受赠财产管理,公示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一、捐赠的基本原则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捐赠自愿和无偿,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3.在不损害学校利益的前提下,尊重捐赠者的意愿;
4.捐赠资金和物品应当用于与学校建设相关的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二、捐赠的主要来源
1.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2.其他合法收入。
三、捐赠的管理使用
1.学校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同时将有关捐赠内容、捐赠对象、捐赠用途、财务管理、协议文本存档保管。
2.学校承诺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合理规范地使用捐赠,提高捐赠的使用效益。
3.公示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和捐赠者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