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校领导:
根据东教计2017【3】文件要求,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在我市普通高中就读的五类学生即东莞市低保、外市农村低保、农村五保、残疾学生、广东省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免学杂费,我校现有6位学生属于东莞市低保家庭,符合免学杂费要求。
学生名单如下: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备注 |
1 | 高一(12)班 | 王梓为 | 低保家庭 |
2 | 高一(17)班 | 萧绮俐 | 低保家庭 |
3 | 高二(5)班 | 姚子阳 | 低保家庭 |
4 | 高三(4)班 | 陈健均 | 低保家庭 |
5 | 高三(8)班 | 胡依泳 | 低保家庭 |
6 | 高三(16)班 | 叶桂英 | 低保家庭 |
德育处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