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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关于征集东莞市东莞中学汽车租赁服务合作供应商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1 15:12:10   点击次数:

  一、概况

  本次主要征集不多于三家具备道路运输/汽车租赁资格的合作供应商(服务期3年)。

  服务内容:在东莞市东莞中学委托的范围内承接师生外出用车事宜。


   二、资质要求(必须提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名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扫描件。

  2.报名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证书上载明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市际包车客运。

  3.报名人确保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交报名当天的网站截图或信用报告。

  4.报名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需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名时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本项目不面向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原则上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请报名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


  三、其他评选材料(按需提供)

  1.东莞中学初中校区有师生约2700名(共三个年级,满配936人/年级),高中校区有师生约3400人(共三个年级,满配1060/年级人),最高单次用车记录为23台53座大巴车,报名人提供具备以下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含且不限于:

  (1)拟投入本项目运行的大客车(42-53座)的数量和使用年限,须同时提供车辆所有人名称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具备市际包车客运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车辆的使用年限以机动车行驶证中注册日期为依据。(评选原则:车辆数量、车辆使用年限)

  (2)拟投入本项目的大客车驾驶员情况,拟配备驾驶员年龄在50岁(含)以下且具有5年(含)以上驾驶大客车经验的(以取得驾驶证时间开始计算),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资格证类别含客运)和A1驾驶证及报名人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评选原则:驾驶员数量、驾龄)

  (3)报名人于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的汽车租赁类业绩,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评选原则:合同数量)

  (4)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流程、②服务保障措施、③服务承诺等),方案应详实具体,可操作性强。(评选原则:择优)

  (5)车辆调度管理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专职人员安排、②车辆管理等),方案应详实具体,可操作性强。(评选原则:择优)

  (6)应急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临时紧急用车安排、②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方案应详实具体,可操作性强。(评选原则:择优)

  2.其他材料

  匹配客运承接能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乘车人员座位险额度资料;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助于学校了解其实力的材料等等。(评选原则:参考)

  3. 市内用车、省内市外用车报价表(见:附件2、附件3)


  三、申请入库报名

  有意者请将有效企业资质资料和评选参考资料发送至:dgzx_zwc@163.com,学校将择优选用,合则约见。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119873

  征集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


  四、本次招采解释权归东莞市东莞中学


东莞市东莞中学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市内用车价格表.xls

   附件3:市际路线基础价格表.doc